一、1102學期已申請學位考試之修業年限屆滿研究生,因「受疫情影響」,致無法舉行學位考試者,經指導教授及系所學位學程評估後,得於申請專案延長修業年限,並須於111.07.31前專簽經校長核准,得延長修業一學期。
二、110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須依原訂時程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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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受疫情影響者得專案申請延長,研究生須於111.07.15下午5:00前逕備附件一之「1102學期臺北醫學大學疫情期間延長學位考試申請表」,送至教務處註冊組。
五、經111.06.20校級防疫小組決議,暑假期間因疫情實施遠距教學至111.07.31,視校級防疫小組決議滾動調整。
六、學位考試如採同步視訊,須以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舉行,所有學位考試文件須經學位考試委員親簽,並依本校「碩士及博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」第六條規定,系所學位學程須全程錄音及錄影存檔備查十年。系所學位學程須於111.07.29前,提供採視訊辦理清冊(附件二)、證明文件及影音檔予教務處,教務處統一上簽核備。
七、彈性措施僅適用1102學期,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函文滾動調整。
教務處註冊組
111.06.21